全国免费服务热线:
13675113330
法律至上、诚信为本、勤勉敬业、团结进取

2023年10月新规速递(一)

浏览: 时间:2023-10-23 分类:新规速递

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

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,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,教育部颁布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,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共6章44条,涵盖总则,实施机关、管辖和适用,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,处罚程序和执行,执法监督等内容。这也是我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方面第一部专门性规章。根据《办法》,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最高罚10万,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、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的,最高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

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》
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》,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细化落实国务院出台的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,支持服务企业发展,优化便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,细化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程序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强化企业名称事中事后监管,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。

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》

近日,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,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,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,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,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》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明确了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。从事粮食经营活动,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及标准,严格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,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、粮食节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,严禁多扣水杂、压级压价、以陈顶新、掺杂使假、以次充好等行为。